大数据时代,信用报告成为金融机构信贷审批的重要参考,一旦出现不良征信记录造成信用污点,可能产生贷款利率提升、贷款通不过等负面影响。
花钱就能“洗白”征信?近日,一些不法分子以帮助“征信修复、洗白、刷单”“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招揽生意,收取高额服务费。业内人士表示,所有声称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国务院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事实上,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概念,网络上关于“征信修复”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故意混淆“征信修复”与“征信异议”的区别。征信异议本质上是一种“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有别于失信后为重塑形象而进行的修复。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
某些非法机构承诺能够“洗白征信”“直连央行征信系统”,实际上教唆个人伪造各类材料和法律文书材料,甚至恶意投诉信息提供机构乃至监管部门。部分“修复师”要求接管信息主体的电话卡、银行卡号等,更有甚者,收取高额费用后彻底失联。“征信修复”骗局扰乱征信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机构因此被污名化,甚至背上以权谋私的“黑锅”,影响征信业公信力、权威性。“征信修复”受骗者不仅遭受财产损失,还面临个人隐私泄露风险,可能遭遇电信诈骗、洗钱、冒名网贷等。
受骗者轻信“征信修复”骗局,一方面是不法分子利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企业急于消除不良记录的心理,诱导人们忽视“征信修复”骗局背后的风险,走上所谓“捷径”;另一方面是征信相关法律法规普及不够,部分信息主体对征信程序不够了解,对征信记录严肃性认识不足,以为征信记录存在可以“修复”的“操作空间”,误入“征信修复”歧途。
遏制“征信修复”骗局需要各方联动、重拳出击。监管部门应果断“亮剑”,出台专项办法,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不法分子违法成本。征信机构适时为金融消费者“补课”,普及征信业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知悉征信记录收集管理和使用途径。银行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对信息主体易出现违约问题的还贷和消费等环节,积极进行风险警示,从源头减少失信行为。金融消费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对征信记录树立正确的态度,养成合理借贷、量入为出习惯,维护良好个人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