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医检互认能避免同一病人接受多次检验,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促进医院之间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生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但现实中,医检互认存在种种障碍,对医院来说,病人的检查费用是医院收入的一部分,认可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意味着医院自身收入减少,可能还要承担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旦检查结果出错导致医疗纠纷,存在检查医院和诊断医院的法律责任划分问题。
医检互认关键是要平衡效率与安全。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角度说,不加强监管,不从根本上改变医院“以检养医”的错误做法,很难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从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角度说,医检互认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做好配套工作控制风险。既要完善法律法规,统一技术标准,妥善解决因结果互认引发医疗事故的权责归属问题,又要推广电子病历共享,促进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生诊断的精准性。
仍需看到,对一些病患来说,医疗复检有其必要性。医检互认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勿“一刀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患者复检目的。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把医检互认好事办好,让看病更方便、更经济、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