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隔离一天发200元”“9块9薅羊毛”等销售宣传语让“隔离险”迅速蹿红。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财产险公司应从经营理念、销售行为、理赔管理等七大方面对“隔离险”相关业务进行自查和整改。
所谓“隔离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障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可在隔离期领到相应的保险补助。从相关产品看,隔离险月均保费为6元至10多元,隔离津贴为150元/天到1000元/天不等。但投保门槛低、保障范围小、理赔限制多,是这类产品的“通病”。比如,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次密接、非自费、居家隔离、境外回国等情况均不在赔付范围内,有的“隔离险”被第三方平台强制搭售,且收取30%的退保手续费。部分保险公司和营销人员推荐产品时,将“隔离就获赔”作为卖点宣传,却对各项理赔条件淡化或隐藏处理。一些用户被误导,没有看清保险条款就冲动下单投保。具体理赔中,很多用户因理赔流程繁琐、证明材料苛刻而放弃理赔。
“隔离险”面临的尴尬处境,在近年来保险业发展中时有发生。从被叫停的“恋爱险”“雾霾险”到“车辆摇号险”“一元保险”,五花八门的保险产品不断涌现,理赔纠纷居高不下。有些产品顺应消费者需求,但有些产品只为博眼球、抢关注。剥开层层光鲜的营销包装之后,创新的成色大大下降,不少产品实质上不过是意外伤害保险或搭配一些带有津贴性质的“奖励”。这类产品既不能体现保险保障和风险分散的功能,消费者购买后利益还有可能受损,与保险初衷背道而驰。
保险行业积极创新,值得肯定。保险公司将业务与社会现实相结合,推出一些顺应市场变化及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尊重和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倘若只有营销噱头而没有相应实惠,就不是创新而是“坑人”。如果一味利用信息不对称忽悠用户,不提升服务质量却造成理赔困难,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信誉。事实上,相比国外成熟保险市场,虽然我国保险产品众多,但险种创新的含金量和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都明显偏低。走出保险产品同质化和低价低质竞争,必须找准市场定位,及时回应社会需求,注重从行业发展角度提供多元创新产品,突出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引导保险回归本质。
此次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对“隔离险”进行自查整改,是对保险行业的一次激浊扬清。保险公司应加强自律、不搞噱头、脚踏实地、创新产品,以优质产品和贴心服务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