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信贷 助力新市民安居

■ 何珂

版次:09  2022年02月17日

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城市里的万家灯火,希望也有属于自己的一盏灯。”安居才能乐业,对许多在大城市奋斗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来说,拥有一个稳定的住所,是美好生活的起点。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帮助他们在大城市站稳脚跟,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他们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缓解房价上涨压力,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十四五”期间,我省也明确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租得起住得好,离不开足够且有效的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发展建设中面临的普遍难题就是融资渠道较窄、成本较高,如今,金融利好政策出台,为相关建设主体提供了更多资金选择,一定程度上打开了融资空间,有助于提高房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也有助于其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合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和住房消费者的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关系民生福祉,政策好根本在落实好。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支持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金融机构也要用好政策红利,加快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为相关项目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具有重大意义。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需求,让更多的新市民和青年人在大城市拥有一个安稳的“家”,早日实现安居乐业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