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速解“被结婚”纠纷

■ 金煜

版次:10  2022年02月09日

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用于结婚的“被结婚”现象,给当事人造成诸多麻烦,引发各种纠纷。

杨某平系河南沈丘县人,常年在西安打工。多年前,杨某平与现任丈夫按照当地风俗摆了结婚酒席,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日前,杨某平与丈夫去办结婚证时,被告知杨某平已与张某在安徽怀远县登记结婚。情急之下,杨某平赶到怀远,发现结婚登记表上的女方照片不是自己,登记表中记载的张某身份证号根本不存在。杨某平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怀远县民政局撤销相关的婚姻登记。

蚌埠蚌山区法院受理该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承办法官针对案涉的婚姻登记存在的问题向怀远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县民政局很快作出撤销案涉婚姻登记的决定。法官表示,如果当事人提供了足够证据证明自己系他人冒名登记结婚,要求登记机关纠正错误信息,登记机关拒不纠正错误信息的,可以以登记机关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登记机关纠正错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