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则百姓安。保障村民自治,调节民间纠纷,传承良善文化……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村规民约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进,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然而,少数地方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为突出地方工作成绩,涉及过多的政府要求,与村民实际生活衔接度低;有的偏重规定村民义务而没有明确村民权利,禁止性规范多、倡导性条款少,群众认可度不高;有的内容多达百余条、上千字,却语言生硬、同质化严重,让村民无所适从。
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村规民约的制订是乡村治理互动性的体现。与村民生活的内在相通,是村规民约嵌入乡村社会的前提。如果村规民约本身存在问题、无法直面真实的乡土生活和村民利益结构,不仅起不到规范约束作用,还会在村民中产生不良影响,有损村级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走出“上了墙却落不了地”的尴尬,关键在于凝聚村民共识,保证村规民约能落地。
走出重义务轻权利、重处罚轻教育的误区。村规民约作为自治资源,其中蕴含的柔性治理是它不同于法律法规的突出特征,也是化解乡土社会矛盾、维护乡村有序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光靠行政力量和手段,经常采取罚款等惩戒措施、较少运用规劝教育的方式,就容易招致村民反感甚至抵制。只有把村民真正当作建章立制的主体,将公共需求、公平正义、公众满意等价值观念融入到村规民约中,才能提升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让村规民约深入人心。
既要因地制宜,又要与时俱进。“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村规民约当然不能“千村一面”。充分考虑本地风俗习惯和地域特色,根据社会发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民的共同意愿,这样的村规民约才会沾着泥土、冒着热气、富有生气,才能确保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从垃圾分类投放到推行“道德银行”积分,从杜绝天价彩礼到坚持厚养薄葬,从不乱扔垃圾到践行“光盘”行动……一条条“升级版”的村规民约紧跟时代步伐、坚守法律底线,让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道德标尺更加精准,实现内容合法性与治理有效性的协调一致。
村规民约落地生根,才不会成为沉默的制度、墙上的摆设。要进一步创新载体,广泛宣传、深入解读,借助纸端、移动端、墙体平面等多种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戏曲、说唱、漫画等形式,把村规民约讲清楚、说明白,让其入脑入心。要树立标杆,以优良家风引领民风,以民风带出村风,当村规民约成为行动自觉,就一定能“约”出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