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应社区号召,对自家也是减负。”
——肥东县石塘镇四合社区居民王桂林
● “居民公约是否符合实际?重点围绕哪些内容?这些都要与居民商量,否则居民很难信服。”
——肥东县石塘镇四合社区党委书记曹燕平
群策群议,“约”出新风尚
“婚丧事,要节俭;破迷信,易风俗……”日前,记者走进肥东县石塘镇四合社区,不少居民提起居民公约张口就来。“响应社区号召,对自家也是减负。”居民王桂林说,家中老人去世,他主动和社区党委书记曹燕平说要遵守居民公约,将丧事简办。去年12月9日上午,他在社区包公家宴大食堂摆了两桌酒席,不收礼金。
四合社区是近两年新合并的农村社区,以往“人情”重,一年下来,不少居民往往要参加几十场宴席,随礼还不少。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更是产生了彼此攀比的风气。为了扭转不良风气,四合社区在居民公约上做起了文章。
“居民公约是否符合实际?重点围绕哪些内容?这些都要与居民商量,否则居民很难信服。”四合社区党委书记曹燕平告诉记者,以前社区也有居民公约,但内容多是大而泛之,制定上也不规范,居民觉得是“表面文章”,大多漠不关心。
为了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居民公约,四合社区“两委”班子前前后后花了近两个月时间,入户走访了解居民意见,召开居民代表大会一起商讨草案、提交司法部门进行合法审查,最终进行公示,形成了24条“三字经”式的《四合社区居民公约》。
“铺张浪费要摒弃,移风易俗下决心……”在来安县三城镇河口村,共有16条内容的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口显眼位置。在旁边的村务公开栏中,一张红纸黑字的“河口村移风易俗成果展示”引人注意:“和庄组的蒋永琪母亲去世,原定20桌,实际为1桌,简办”“小郢组的陈应会,儿子结婚,原定22桌,实际为10桌,简办”……
“村规民约由村民参与制定,村民更愿意遵守。”来安县三城镇河口村党总支书记杨德斌告诉记者,仅2021年1月至10月,村民响应移风易俗号召,简办或取消的宴席达10次以上,村中逐渐形成了良好的风气。
● “为了解决居民公约无人监督的问题,社区根据上级政策,先后成立了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调解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
——肥东县石塘镇浮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 “监督跟不上,村规民约就难以落地,无法发挥应有效果。”
——来安县三城镇河口村党总支书记杨德斌
共督共查, “评”出好榜样
群众组织是激活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在村规民约宣传、引导、监督、服务等方面承担了一定的职责。去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在乡村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在肥东县石塘镇浮槎社区,近年来,由于拆迁、合并等规划调整,社区中不和谐问题逐渐增多,一些不良风气“刹不住”,成了社区“两委”班子头疼的问题。
“为了解决居民公约无人监督的问题,社区根据上级政策,先后成立了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调解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浮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群众性组织成员均是党员代表、乡贤等,他们在社区中有威望,能够在移风易俗、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前些日子,居民李大爷因宅基地及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矛盾纠纷,到社区申请调解。社区调解委员会受理后,会同社区“两委”成员,召集李大爷夫妇及其子女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成员以传统文化孝道作为切入点,向李大爷夫妇子女阐明了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既是传统美德,也是应尽的法律义务。经调解,李大爷的宅基地由几位子女抓阉确定修建权及管理使用权,赡养费由几位子女按照协议共同承担。
“监督跟不上,村规民约就难以落地,无法发挥应有效果。”来安县三城镇河口村党总支书记杨德斌告诉记者,为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效力,村“两委”一方面特意在村中显眼位置设置村规民约宣传栏,让村民耳濡目染能熟知;另一方面出台《河口村村规民约实施方案》,利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常态化开展星级文明户等评定表彰活动,引导群众遵守村规民约。
河口村村民吕德莉,母亲患有精神类疾病,父亲外出务工,家中还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吕德莉不嫌苦不嫌累,独自承担起照顾母亲和弟弟的重担。在一次评选表彰会上,吕德莉被村民理事会评定为“好儿女”,为河口村村民树立了榜样。
● “居民公约要经常更新、持久宣传、常态监督,才能长期发挥效力。”
——曹燕平
● “村规民约执行见效,要坚持奖惩并举。”
——杨德斌
常抓常新,“管”出长效化
根据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主要内容为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地方的村规民约持久力不足,出台之初能够得到严格执行,但时间一长组织者不上心,群众新鲜感减退,就少人问津。有的村规民约长期不更新,一些内容与最新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自然就丧失了效力。
对此,省民政厅早在2019年就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推进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提升村规民约的规范化水平。当年年底,全省14761个村全部制定或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要经常更新、持久宣传、常态监督,常抓常管才能长期发挥效力。”曹燕平介绍,自2019年以来,四合社区居民公约已经修订2次,内容基本能做到与时俱进。同时,社区建有“乡贤馆”,其中设置“十星好人”专栏,人物均为居民中的道德模范。通过发挥身边榜样的作用,引导居民人人守约、人人遵规的良好风尚。
“村规民约执行见效,要坚持奖惩并举。”杨德斌介绍,河口村在制定村规民约实施方案时,注重辅以一定的惩戒措施。比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红白事大操大办、不赡养老人等不良现象和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纠正、限制评选先进等,取得了不错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