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获表彰

我省10个集体和个人上榜

版次:02  2022年01月10日

本报讯(记者 贾学蕊)近日,人社部、全国妇联共同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我省合肥市妇联等10个集体和个人榜上有名。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我省受表彰的10个集体和个人是近年来全省妇联系统的优秀代表。她们注重思想引领,紧跟党的步伐,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各条战线彰显巾帼力量,在强化维权和关爱服务、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协调联动相关部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持续深化妇联改革等各项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省人社厅、省妇联号召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对标先进,持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