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近日披露,我国现已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7万个,每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各类服务1800多万件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座席近2000个。
公共法律服务具有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重功能,让群众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回应群众急难所盼。近年来,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性、普惠性、便捷度不断提升,应在巩固现有成绩基础上,持续构建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我国不同地区、城乡之间发展水平有差距,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现象值得关注。要坚持“增量提质”,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水平相对薄弱地区,加快补齐部分地区法律服务空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强化跨区域合作,推动异地法律服务业务“一网通办”,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人才梯队建设,高校可设置相关专业,开设公共法律服务课程,壮大人才储备力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可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以实践检验学习成果。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标准,健全医疗保障机制,对特定地区协调解决工作人员生活困难,让人才“留得下”“扎住根”,为基层群众提供“最后一公里”法律服务。
随着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快速推进,公众通过线下咨询、拨打电话或上网求助,即可获得免费法律服务。但应当看到,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受自身条件制约,仍可能无法有效表达诉求,遭遇侵权后较难获得法律援助。应优化法律服务流程,必要时采取登门拜访、委托亲人好友代办等形式,防止特殊群体成为“被遗忘的角落”。若发现特殊群体存在家暴侵害、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子女未承担赡养义务等“难言之隐”,应及时联络相关部门介入,维护受害者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公共法律服务关乎全社会共同利益,不妨吸纳更多社会力量,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发动高校学生、社区服务人员等志愿群体,争做普法宣传员,为群众维权提供帮助。通讯设备服务商、互联网企业等应加强技术支撑,增设服务渠道,简化办事流程,助力公共法律服务更高效。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改进,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