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版次:02 2021年12月23日
免去:
陈海涛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咏梅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