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 本报记者 李浩 本报通讯员 吴媛媛

版次:10  2021年12月22日

“我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护……”日前,迟某的父亲从检察官手中接过督促监护令,承诺履行好监护职责。

17岁的迟某初中毕业后不再上学,经常出入网吧,结交无业人员,无经济来源便实施盗窃,被警方抓获。蚌埠蚌山区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在办案时了解到,迟某的父母早年离异,迟某的监护职责由父亲负责。由于忙于生计,父亲对迟某疏于监管,对其不良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干预制止。孩子步入歧途,监护人有责任。蚌山区检察院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迟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今年6月以来,蚌埠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向多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督促监护令》,督促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在蚌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中,涉案被害人女孩的母亲收到了《督促监护令》。被害人女孩未满14周岁,小学毕业后便辍学,随进城务工的母亲到蚌埠市居住,在亲戚介绍下到美容院上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频繁。今年9月,女孩去网友家中并与其发生性关系。针对该女孩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向其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母亲改变对女儿的家庭教育和监护方式,履行监护、管理、教育职责。

蚌埠市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表示,不少涉罪未成年人和受侵害未成年人的父母对孩子管教不严或监护缺位,不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日常生活情况,未及时制止孩子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交往,对孩子缺少及时正确引导。检察机关向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可以促使他们反思自己的失职,履行应尽的职责。

如何让《督促监护令》发挥作用?蚌埠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从每个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现状、父母情况、教养方式等方面收集数据,为涉案未成年人精准定制督促监护的具体内容,提升监督刚性。若监护人不按要求履行监护职责,检察机关将采取批评教育、强制家庭教育等措施;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身心健康,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严格依法处理。同时,采取家庭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监督,促使家庭监护更有力、家庭教育更温暖,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