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主协商为基层治理添活力

■ 范孝东

版次:09  2021年12月21日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如何才能兼顾多元诉求、凝聚多方共识?民主协商是优化治理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各地积极践行群商共治理念,在乡村、城市社区搭建“百姓茶室”“居民议事会”“群众会客厅”等基层协商平台,推动基层治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

不过,具体实践中,一些地方基层协商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值得注意。比如,为商量而商量,群众看似聚在了一起,但实际上各执一词、各说各话,最终结果只能是一拍而散;操作难持续,“议事会”“会客厅”设立之初热热闹闹,但时间一长组织者不上心,群众新鲜感减退,就少人问津;结果难落实,协商时参与者提出问题很积极,等到商定出结果需要执行时,相关人员却都不愿意出力,“群商”是有了,“共治”却烂了尾。

破解基层协商难见成效的问题,我省各级政协积极担当作为,推进政协协商同基层协商相衔接、同社会治理相结合,在街镇村居搭建政协委员工作室、界别活动室等百姓家门口的协商平台,发挥政协联系各界、委员联系群众的优势,不断丰富有事多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从效果上来看,一方面,政协的参与提高了基层协商的制度化水平,提升了基层协商的质量。现实中,基层群众对参与协商有热情,但普遍缺乏协商的技巧和艺术,对由“商”而“治”的过程往往也缺乏耐心,使得协商容易陷入议而不决、决而难定的局面。而协商是政协的“看家本领”,政协有着丰富的协商经验、畅通的协商渠道、优良的协商传统,以及一定的组织和人才优势。政协所追求的求同存异、体谅包容价值取向,能够助推基层协商通过平等理性的对话、沟通以取得最广泛的共识,进而推动问题解决。

另一方面,政协委员工作室、界别活动室这些面向基层的协商平台,让政协履职更接地气,畅通了民意上达的渠道,能够进一步提升协商的效能。治理实践中,有时候群众反映的问题并不是在基层范围内就能解决的,必需上级部门进一步优化决策,出台方案。有了政治协商的赋能,基层协商中提出和发现的一些事关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共性问题,可以通过政协的渠道进入同级甚至上级党委、政府的视野,并对公共决策产生影响,从而让更多基层群众享受到治理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在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必将激活基层治理活力,有力助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