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养老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版次:03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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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健全。全省30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月生活保障标准达到876元,全护理、半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539.8元和248.3元。全面建立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82万和61万老年人。

养老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支持家庭发挥养老功能,适老化改造、“喘息服务”、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等陆续列入市、县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建成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4490个,在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优化运营、聚焦需求,加大短期托养、助餐助浴等服务供给。统筹医养康养结合,推进医养签约,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1628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579.72万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达到629.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