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证束缚” 放飞“职业梦”

■ 徐 海

版次:05  2021年12月14日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版相比,职业资格减少68项,削减49%。其中,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认定发证。

职业资格证书像一个窗口,劳动者通过这个窗口向社会展示自己的学识才能,社会通过这个窗口获取劳动者技能水平等信息。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以来,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考试乱、证书滥。某些行业过于看重资格证书,人们把主要精力放在考证上,忽视实践能力的提高。有的部门随意设置职业资格,间接提高相关领域从业门槛,出现“挂证取酬”等乱象。国家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瘦身”,既是对证书泛滥、挂证乱象的釜底抽薪,也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行业活力。

规范职业技能评价,既要做“减法”也要做“加法”。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资格评价改为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解除职业资格证书“束缚”后,还应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更加符合市场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技能人才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

企业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承担评价主体责任,在体现自主评价主动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的同时,也对人才评价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牢牢守住质量关,不断完善考评工作制度、提升考评水平,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评价应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合理划分知识理论、工作业绩及技能水平考核比例,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既为企业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也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成长成才指引方向。

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主体虽发生变化,但监管体系尚未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技能等级认定质量。人社部门要完善认定机构备案制度,明确备案主体、备案流程和办理时限,通过分析比较、精准择优,筛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第三方机构作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确保评价质量。认定过程中,实行抽查对象随机选定、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结果公开的随机抽检,实现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事中监管。引入信用评估机制,对认定项目、主体失信行为开展信用等级评估,实现事后监管。对企业或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中存在舞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直接取消其备案资格。

如今,人们判断劳动者能力和水平,并不会看他拿了什么证、拿了多少证,而是看他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国家优化职业资格目录后,劳动者不应迷恋证书带来的光环,而要理性进行职业规划,找准事业发展方向,苦练专业基本功,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