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刃向内,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 郑莉

版次:09  2021年12月13日

通过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内生发展活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应有之义。为巩固和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我省对现行有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进行清理整合,近日完成省市两级、省有关单位出台的687件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工作,共保留392件,废止295件,分别占比57%、43%。经清理,制度规则更加明晰,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招标、投标是各类项目建设前期必经环节。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对严格规范地方招标投标规则制定活动,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出了具体办法和方向指引。

破除招投标领域体制机制的障碍和利益藩篱的羁绊,必须以刀刃向内的自我改革,瞄准痛点、堵点,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为目标,打造更加规范、更有活力的招投标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刀刃向内,要坚持平等准入,取消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一大批突出问题,但相较于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营商环境仍有一些薄弱环节有待加强。要推进制度规则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交易行为,推动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要把握关键,明确清理范围和任务,各地各部门应对现行有效的制度规则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以问题最为突出的市县一级为重点,加大清理整合力度。

刀刃向内,要创新监管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围标串标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给后期履约带来风险隐患。在有些公共资源交易中,招标投标行政管理重事前审批核准备案、轻事中事后监管,监管主动性、全面性不足。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刀刃向内,要推动形成权责一致、竞争有序、透明高效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是从根本上解决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期性、艰巨性,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营造更优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要服务“加码”,转观念、改作风、提效能,凭借更精准、规范、贴心的做法和举措,力争见实效、真服务、服好务,激活发展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