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互联网诊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提出严格要求。
远程诊疗、在线家庭医生签约、线上健康管理……近年来,互联网诊疗正逐步改变传统医疗服务模式和格局。然而,互联网自带开放、互动、虚拟等特征,承载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存在着严重不确定性。因此,互联网诊疗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的同时,也“继承”了互联网的风险特性,对传统医疗监管模式带来挑战。随着“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不断延伸,应在鼓励加快发展的同时,结合“互联网+诊疗”特有属性,创新监管思路、健全监管体系,推动互联网诊疗规范发展。
对互联网诊疗行为的质量管控,是互联网诊疗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互联网诊疗服务将线下诊疗转移到线上开展,医务人员只能通过患者提供一些单向信息作出诊断和处理,无法面对面交流与检查,诊疗的准确性势必受到影响。互联网诊疗本质仍是医疗,只是医疗服务的空间和载体发生了改变。因此,互联网诊疗要坚守质量与安全底线,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妥善防范风险。一方面,明确互联网诊疗边界,建议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复诊患者列为线上诊疗的主要对象,并根据病情特点细化医疗服务类型,进一步提高互联网诊疗精准度。另一方面,完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电子注册系统,健全准入清出制度,对人员、平台资质实施动态监管,保证互联网诊疗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此外,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将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核心环节作为监管重点,做到诊疗全程留痕,实现诊疗服务可查询、可追溯,确保诊疗服务质量。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旦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将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为保证诊疗信息系统安全正常工作,必须采用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信息网络系统持久、稳定、安全运行。利用数据分析、安全认证、入侵防御等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诊疗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信息安全,防止医疗健康数据泄露。除了强化技术支撑,还必须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互联网诊疗信息安全规范和诊疗数据分级分类审查制度,严格授权管理,定期自查自测,对诊疗数据的采集、传输、储存、应用、转让等进行全流程监管,最大限度杜绝安全隐患。
在传统诊疗服务体系与互联网诊疗服务模式相互补充、相互融合过程中,要充分认识互联网诊疗运行过程中的风险,通过创新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运营模式,推动互联网诊疗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