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管理有了新规定

版次:10  2021年12月07日

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新规提出了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举措,其中包含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

《意见》提出,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合理设定抽成比例,每次订单完成后告知驾驶员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企业调整相关经营策略前,应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要持续关注行业运行情况及网约车驾驶员劳动报酬水平,并适时公开发布,引导驾驶员形成合理收入预期。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网约车驾驶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为防止疲劳驾驶和超时劳动等不良现象,《意见》明确,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提高车辆在线服务期间的运营效率,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驾驶员超时劳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科学确定驾驶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保障其有足够休息时间。

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劳动安全、运营服务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用工合作单位的管理,不得以高额风险抵押金、保证金转嫁经营风险,不得将驾驶员服务计分与服务时长、派单机制等挂钩,不得变相违法阻碍驾驶员自由选择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设置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允许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临时停靠,破解驾驶员“就餐难、停车难、如厕难”等问题。

进一步促进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规定,不得接入未获得网约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何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