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与外公合影,被网友P图成“老夫少妻”,户外搭讪式直播采访泛滥,采访内容涉及敏感隐私,令路人防不胜防……近来,网络造谣、骚扰偷拍现象频发。央视新闻援引专家观点指出,类似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
智能手机普及大大降低了内容创作门槛,令网络信息愈发多元丰富,但也产生信息真实性存疑、部分创作者以侵犯他人权益作为变现途径等隐患,特别是户外直播技术日趋成熟,任何人都可能在不知情状况下“中招”。各方应行动起来,为防范网络侵权撑起“保护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均对保护个人不受网络信息侵害提出指导意见。但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新型侵权方式不断出现,为执法设置了较高门槛。针对不同新业态领域发展特点,应“量身定制”相应配套法规,如规定未经他人允许,网络直播从业者不得随意进行采访活动,禁止开展干扰他人生活的直播行为等。短视频创作者应对发布内容真实性负责,若因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依照配套法规予以处罚。践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理念,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执法力量投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监管技术,及时锁定违规网络侵权信息,追究相关主体违法责任,打消侵权者侥幸心理,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平台是网络空间重要传播渠道之一,网信办曾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平台完善审核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网络传播秩序。平台方应切实履行责任,完善平台内容发布规范,为内容创作划定“红线”。设置醒目维权举报入口,多渠道清理违规内容,关停涉事直播间,对违规帐号进行相应处罚。若违规内容影响力较大,对他人构成实际损失的,平台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执法,协助受害者依法维权。构建更加完善的平台管理机制,坚决对侵权内容说“不”。
网络侵权内容之所以出现,归根结底是创作者价值观存在偏差,法律意识淡薄,“要流量没底线”,从思想上加以引导,方能“治本”。年轻群体是内容创作主力军,应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以生动活泼的教育宣传手段,帮助青少年了解哪些行为构成侵权,发布内容时要“多留心”。加大舆论曝光力度,宣传网络侵权后果,鼓励曾有侵权行为的创作者现身说法,讲述网络侵权危害性,呼吁其他创作者切勿效仿。邀请优质内容创作者发声,分享成功经验,强调“标题党只是一时喧嚣,真善美才能唤起长久共鸣”,鼓励新人创作者沉住气,用心打磨精品内容,释放向上向善的网络正能量。执笔:梅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