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1]12号

版次:03  2021年11月21日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郎溪县县城区2021-47号等两宗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我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9日16时。

经审查,在2021年12月9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届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21年12月17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时。

转为挂牌时间:2021年12月10日11时-2021年12月20日16时。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余款50%的缴纳方式为:合同签署时,竞得人可以选择合同签署后四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不支付利息;或是选择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分期缴纳,选择分期付款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二)建设要求。受让人应按照郎溪县2021-47、4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张一夫 0563-7022169

13966229260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26105010210000111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4486666660000002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0日

编号土地位置面积(m2)出让方式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2021-47建平镇静雅新苑西侧53159拍卖商住用地≤1.6≤26%≥30%70/401594864002021-48建平镇格墩66062.6拍卖商住用地≤1.6≤26%≥30%70/40198197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