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陈 套

版次:06  2021年10月26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关键是要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这既是科技创新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和市场选择的应然逻辑。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企业集聚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开展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研究,切实把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用能空间和环境容量,不断增强工业体系和产业体系的竞争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定位。企业与高校、院所具有同等重要的创新地位,享有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和承担权,与高校、院所在创新功能定位上差异互补发展。一是要支持企业建设共性技术重点实验室,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共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促进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二是要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攻关。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发布技术难题清单,高校、院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与企业协同“答题”,从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中提炼出重大科学问题,推动形成以企业为技术主导的研发活动的一体化。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研发联盟和协同创新网络,使之成为企业获取互补专业知识、分担风险和成本以及应对加速而来的技术变革的关键途径。三是要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投入,保持引导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政策的适应性和稳健性,鼓励企业首创自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加大知识产业保护力度,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通过降低企业收入税率、税收减免、税收延期和提供免税期等,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促进原创性成果的产出,推动技术创新人才、关键共性技术平台、金融资源等向企业汇聚。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关键在于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一是要鼓励领军科技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加大企业实验室、工业实验室和行业实验室建设,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和培育创新型中低技术企业成长。推动领军科技企业增加基础研究经费在技术创新人才费用(协议薪酬、劳务等)的配置,设立基础研究火花基金和起航计划,推动基础研究计划与人才计划相结合。二是要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融合。围绕共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建立项目、人才、平台等多要素合作机制,形成从科学、技术到转化、产品一体化发展的模式,催生新产品、积蓄新动能,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三是要推动企业制度化组织化创新。加强企业制度化组织化创新,发挥集体攻关优势,重视发挥企业领军创新人才的战略视野、敏锐洞察和未来洞见的作用,建设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带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信息流动和合作,使得技术发明更具创新性。

支持企业培育产业优势。一是加强战略性产业布局。加快高端和优势产业的布局发展,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语音识别、5G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培育全球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和特色的产业创新基地。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在新材料、高端设备、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加快培育战略性高科技企业,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形成战略性领先优势。二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领军科技企业为主导,以市场为牵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资源要素整合,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技术创新整体效率。三是加强适宜促进企业创新的文化培育建设。通过完善有组织的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质量极限和行业标准,在未来发展的关键行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鼓励企业网络协同创新。一是在开放网络中增强创新势能。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应加强与泛区域内的高校、院所的创新协同,在更大范围内、更大领域内让科学研究成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利用国家科研机构、高校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聚焦前沿交叉和基础研究领域,把高校、院所等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造性运用,形成技术创新的高势位。二是注重吸收和汇聚国际创新资源。通过技术设施、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信息的外包,有效吸收和利用、汇聚国际创新资源,吸收外资风投和国外人才,加大跨境研发合作,促进技术转让和知识流入。三是加强创新链、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全球布局。建立和培育若干世界影响力的研发中心,建设国际研发中心和创新联合体,培育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努力成为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策源地和聚集地。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