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被不法分子“洗脑”蒙骗

■ 躬罔

版次:10  2021年10月20日

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过程中,不法分子总是想尽一切办法给受害人“洗脑”,取得受害人“信任”,以达到清除“障碍”、顺利骗取钱财的目的。近日发生在肥东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足以警醒人们增强防范意识。

10月8日12时许,肥东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预警平台得到预警,该县店埠镇某小区住户孟女士正在接听疑似诈骗电话。因孟女士一直与不法分子通话,预警员无法及时通过电话对孟女士进行劝阻。当反诈民警赶至孟女士家时,孟女士正与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视频通话,反诈民警立即上前劝阻,但孟女士对反诈民警非常抗拒,不仅不听劝阻,而且坚信视频里的男子也是“真民警”。此时,视频里的“民警”嚣张地威胁孟女士,质问其旁边的人是谁,为什么不按自己的要求行事……面对“民警”的质问,孟女士情绪激动。反诈民警耐心地安抚孟女士,让其先冷静下来,并要求视频里的“民警”摆摆头、移动身体,并说明自己的工作单位。遇到真民警,自知行骗无法得逞,视频对方匆匆挂了电话。事后,反诈民警向孟女士普及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并指导其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防止再次受骗。

经查,孟女士在当日11时左右接到自称“合肥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说孟女士涉及一起案件,该案嫌疑人的一张银行卡是用孟女士身份证办理的,需要孟女士前往深圳市公安局配合调查。在孟女士表示无法前往深圳的答复后,对方提出可以视频办案,让孟女士根据提供的QQ号、抖音号添加好友,并开启视频通话对孟女士“洗脑”,意图让其相信自己的“民警”身份,进而骗取钱财。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等形式办案,更不会通过网络发送展示个人工作证件及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广大群众要保持警惕,切莫被不法分子“洗脑”受骗而蒙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