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诉和解 解当事人之忧

■ 本报记者 李浩 本报通讯员 张传广

版次:10  2021年10月20日

在检察机关介入下,李强(化名)与某大学日前达成和解协议,结束了为期5年的维权之路。

李强曾经是某大学保安。2016年,某大学根据国家改革要求,与包括李强在内的所有保安分别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李强将某大学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支付相应赔偿。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某大学与李强解除合同合法,同时应向李强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双方对补偿金中李强年休假工资问题产生分歧,二审法院没有支持李强的诉求。李强不服判决,申请省检察院复查该案。

省检察院检察官审查该案后认为,原审判决对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错误,使补偿金少了2000多元,而原判不存在其他错误。考虑到标的额不大,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检察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双方当事人反复耐心细致地做和解工作。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双方就未休年休假工资达成和解协议。

司法终点是“案结事了人和”。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推进民事检察和解息诉,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检察申请监督案件中,积极推进民事检察和解息诉专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当事人自行和解、服判息诉、结束纠纷,努力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检察听证可以在释法说理中让当事人“心明眼亮”。我省检察机关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让申请人参与到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保障申请人、基层群众等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让群众少跑路,检察机关多次将听证会地点放在村委会等地方进行,对于涉及民生民利、有上访风险隐患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借助“外脑”提高办案质效,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铜陵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申请监督案中,因申请人年迈且卧病在床,检察官遂前往申请人所在地村委会组织公开听证,邀请相关行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共同研判案件、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不能只停留在案件表面,应当以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涉农领域等申请监督案件,常有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情形。为此,检察机关积极对接司法救助,对在办案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努力做到“应救尽救”。潜山市检察院办理的吕某与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监督案,法院判决徐某赔偿吕某各项损失61万余元,徐某通过变卖车辆等方式赔付13万元,除仅有一套住房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潜山市检察院积极向安庆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最终向吕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同时与法院共同开展和解工作,通过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以民事支持起诉推进纠纷实质化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关注农民工讨薪、扶贫领域纠纷、赡养纠纷、监护权纠纷等领域,积极开展支持起诉,通过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介入到民事诉讼,促进社会利益整体平衡,促成纠纷实质化解。张某于去年5月从某矿泉水公司离职,离职时该公司尚欠其工资款8000多元,多次讨要未果,遂持续信访。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宿松县检察院在接访后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前往某矿泉水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并调取相关材料固定案件证据,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在办案检察官努力下,某矿泉水公司承诺支付张某工资款,解开了张某“心结”……

截至今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通过释法说理促进检察和解247件,组织公开听证155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8件、成功救助1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9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