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新兴产业

版次:02  2021年10月04日

本报讯(记者 李浩)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标对表省委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制定出台《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在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着眼于解决十大新兴产业涉案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强调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对企业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类型案件,在依法不捕、不诉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并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在对涉新兴产业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在押涉及十大新兴产业重要岗位人员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降低诉前羁押率。特别是督促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快速办理、跨省(区、市)异地社区矫正机构同步协管机制,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在保护财产权方面,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依法不予查封、扣押、冻结。

对于办案法律政策界限的把握上,《实施意见》突出强调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法律界限,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防止将民事合同违约等作为合同诈骗犯罪处理,区分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合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防止将企业合法融资行为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处理。

《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办案绿色通道,成立检察官办案团队或专门办案组,部门负责人亲自办理涉及十大新兴产业的重大案件,特别重大的案件检察长应带头领办,确保涉及十大新兴产业犯罪案件质效。建立检察长走访联系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制度,畅通信访申诉渠道,通过12309或检察长亲自接访等途径,对涉及十大新兴产业信访案件,依法解决企业的合理合法权益保障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