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不断探索完善生态补偿各项机制,通过制度的改革创新,助力呵护绿水青山——

生态补偿制 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 本报记者 王弘毅

版次:09  2021年09月09日

很多人没想到,十年前,在皖浙两省开展的一场“亿元对赌水质”尝试,让新安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成为一项成功的“样板工程”。如今,全国越来越多地区在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之路上不断前行,以制度的创新来呵护绿水青山。在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等制度持续推进,通过多种有效手段的运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得以调整,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最大合力,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提供了制度支撑。

跨省共治,“新安江模式”试点效果显著

2012年起,在财政部、原环保部的指导下,皖浙两省在新安江流域实施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建立补偿标准体系。两省约定,年度水质达标,浙江拨付安徽1亿元;反之,安徽拨付浙江1亿元。

近十年过去了,试点开展了好几轮,新安江已成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千岛湖水质稳定保持为优。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深入推进,我省与苏浙两个邻省开展了更加深入的生态环保合作,以水为纽带,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打造流域一体化发展和保护的全国典范。我省与浙江省签署了全国首个跨省流域补偿协议《关于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与江苏省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合作协议》,联合浙江省共同编制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方案,新安江流域第三轮生态补偿试点圆满完成,新安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持续100%。

在省内流域,我省也参照跨省生态补偿模式,建立完善了保护补偿机制。按照“保护者受益、利用者补偿、污染者受罚”的原则,我省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落地大别山;制定出台《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初步建立了覆盖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等85个水域,121个跨市界断面、出省境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复制推广,森林大气湿地“全面开花”

生态补偿,源于水,但不限于水。生态补偿机制还能用于林业,不过制度实施的目的却有所不同,从“治污”转为“扶贫致富”。

我省先后出台《安徽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引导和鼓励商品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现保护和利用的协调统一。2020年,全省共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0503个,带动农户84.8万人,促进就业220万人。

贫困人口干起了公益性岗位,成为林业“守护者”,既增了收入,又护了环境。我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式,优先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成生态保护人员。2020年,省下拨公益林的生态补偿资金近3.8亿元,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超过2.2万人。

森林、湿地、水流、耕地,四大领域均开展生态补偿制度。根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基本形成符合我省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地市空气质量变好了,有“真金白银”补偿;变差了,要“掏钱”上缴省财政。2018年,我省出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经济杠杆奖优罚劣,体现环境有价,推动各市加大治污力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市场化运作,用市场的逻辑探索创新

生态补偿发挥长期效果,关键要建立相关机制。据省发展改革委皖南经济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先后出台《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法规制度,为生态保护补偿提供了政策支撑。

“更重要的是,要用市场的逻辑来做深做实生态补偿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在生态补偿中的关键作用。”该负责人表示,我省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引符合准入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被补偿地生态产业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

截至2020年底,全省纳入财政部PPP(公共私营合作制)管理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65个、总投资568亿元,已落地项目53个、总投资468亿元。其中,芜湖市与三峡集团利用PPP模式开展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引入三峡集团资金30多亿元。2020年12月,我省首宗水权交易项目在中国水权交易所正式挂牌,首笔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交易正式上线交易。

在制度层面,探索如何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今年以来,我省以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为平台,探索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美好生态变成经济要素。

据介绍,作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休宁县、歙县按照试点方案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试点任务,争取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3380万元资金支持黄山市休宁县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智慧产业园项目建设。与此同时,试验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截至目前,我省已争取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8600万元,黄山、宣城等地实施人工造乔木林1.5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退化林修复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