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暖心之手”助力共同富裕

■ 刘 振

版次:05  2021年08月31日

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指出,通过三次分配等方式,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将三次分配作为重要制度安排,对全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我国在缩小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方面将有更大作为。此前,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这些年百姓“钱袋子”越来越鼓,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兜底保障不断夯实。“有没有”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则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促进共同富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做大“蛋糕”不等于可以自动实现共同富裕,还必须在高质量发展基础上把做大的“蛋糕”分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次分配,便是以社会力量分好“蛋糕”之举。

所谓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比较而言,初次分配由市场主导,更关注效率;再分配由政府主导,更关注公平;三次分配既需社会道德驱动,又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三次分配如同一只社会的“暖心之手”,不仅是对前两次分配的有益补充,同时还具备调和社会矛盾、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文明道德等不可低估的社会价值。例如,前段时间河南骤降暴雨,受灾严重,社会各界自发捐款捐物驰援,就体现了三次分配的重要调节作用。尤其在这个过程中,某国产品牌低调捐款引发网民热议,更让人感到凝聚人心、团结奋斗的巨大精神力量。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我国以慈善募捐、志愿者行动等为代表的三次分配蓬勃发展,全社会呈现日益增长的公益热情和慈善文明。但毋庸讳言,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例如对捐赠行为的免税支持力度不够、公益组织的专业性有待提升等。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有着巨大空间,另一方面也倒逼加快完善相关慈善制度。任何时候,社会都要倡导向善、为公、乐施等价值,但热情管一时、制度管长远,只有做好基础性制度安排,才能形成有效果、可持续的三次分配,构建橄榄型社会。

制度发力,注重鼓励和引导。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同,三次分配重在自愿,这是基本出发点,因此制度设计应注重鼓励和引导,这一点尤其重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富者乐善好施并非都是因其天性善良,很大程度上缘于科学合理的综合财产税制的影响。制度发力,应进一步加大对个人、企业捐赠后的税收优惠力度,为他们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提供便利。鼓励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设立慈善信托、慈善基金会等,形成可持续的慈善形式。对于捐赠额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特定荣誉称号。

企业发力,注重“造血”与创新。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企业收获时代红利做大做强,应鼓励企业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将自身发展融入共同富裕的大道上。越是大企业,越应取之社会之后回馈社会。企业“先富带后富”,可以更好发挥“造血”功能,通过投资兴业在平衡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机会差距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最近,腾讯投入1000亿元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结合自身数字和科技能力,在诸如乡村振兴、低收入人群增收、基层医疗体系完善等民生领域持续助力。这一举动显示,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立足眼下、捐款捐物,更应着眼未来、探索创新,发挥科技向善的力量增进社会福祉。

组织发力,注重专业与规范。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尤其互联网公益发展迅速,“指尖上的公益”年增长20%以上。但是,求助信息造假、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也屡屡透支公众信任。当下,公益慈善组织亟需通过内部完善、外部监管,推动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信息筛选和发布,提高公益全过程透明度。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管,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建立慈善组织信用制度,健全慈善组织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等。夯实信任之基,公益慈善事业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和长远发展。

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构建三次分配制度安排,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实现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社会“暖心之手”共同发力,向着共同富裕目标携手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