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了投放点 迟迟没使用
日前,合肥经开区明珠湖畔小区居民陈阿姨向记者反映,她所居住的小区在今年6月新建了垃圾分类投放点,但是2个月过去了,该投放点一直迟迟没有启用。
记者来到明珠湖畔小区,在小区东南角找到了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点的投放口被标为蓝、红、绿、黑四种颜色,分别标注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字样和标识,投放点还配备了洗手池、驱蚊灯和监控摄像头等设备。“看起来挺漂亮,但从来没用过。”陈阿姨说。 记者随机询问了多位小区居民,他们也均表示不曾使用过该垃圾投放点,不曾看见他人使用。
去年12月1日,《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由倡议实施进入强制实施阶段。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合肥市于当年10月,在部分小区启动“撤桶并点”工作,将原楼栋旁的垃圾桶撤掉,新建垃圾分类投放点,实施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全市计划分批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4311座,截至今年7月底已建成2750座。”合肥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夏泽义介绍说。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区虽然建设了投放点,但却迟迟没有启用。在瑶海区阳光棕榈园小区,新建的两处垃圾分类投放点“大门紧闭”。居民尤女士告诉记者,该投放点还没有启用,现在居民们还是把垃圾扔到以前的垃圾桶里。位于滨湖新区的江山印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也迟迟没有投入使用。
包河区包公街道内已建设88座垃圾分类投放点,但截至今年8月中旬,真正启用的只有9座,启用率在10%左右。“投放点建起来快,但建后如何尽早用起来,是当下的一个难题。”包公街道城管部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分类还处于初始阶段,很多小区对投放点启用并不积极。
管理跟不上 使用有点难
配备专人管理,是投放点启用的关键。今年2月出台的《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在前期垃圾分类强制入轨期间,街道(乡、镇)应当至少配置3名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社区(网格)至少配置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小区按每300至500户配置指导员和志愿者各2名,指导员经培训后上岗。不过,目前大部分投放点都缺乏专门的督导员,这也是投放点难启用的主要原因。
包河区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部长张俊一告诉记者,目前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都比较欠缺,往往是将大包垃圾拎到投放点一扔了之。站点必须有专人进行二次分拣,才能实现垃圾分类,人工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果每个投放点都按要求配齐人员,街道一年就需要投入900万元经费。”
专职人员暂时到位不了,只能让兼职人员代管。包公街道炳辉社区景城花园小区规模不大,只有4栋楼宇、242户住户,街道在景城花园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在前期“撤桶并点”后,该街道城市管理部与小区物业积极协商,由物业指派小区保安兼任垃圾分类投放点督导员。不过,兼职人员管理虽然让投放点用起来了,但实际操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景城花园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董光球坦言,保安不能一直在投放点值守,没法对垃圾进行精细分拣。“遇到混投垃圾的居民,保安只能进行言语劝导,专业性和说服力都不强。”
社会齐参与 方能见成效
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是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把投放点建好管好用好,既能推动居民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还能为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理打好基础。
位于瑶海区明光路街道的和平家园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于今年4月正式启用。每天早上6点半,督导员张淑琴都会在投放点前值守,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对于一些分类不充分的垃圾,她还会进行二次分拣。张淑琴介绍,投放点启用以来,每天可收集厨余垃圾180斤,其他垃圾近600斤。
“启用前期,必须要有专人管理维护,不然难以发挥作用。”夏泽义介绍,从实际情况看,如果没配管理人员,即使投放点启用了,也难以实现垃圾分类目标,如果小区安排了专人值守维护,垃圾分类率将能达到90%。“下一步,我们会召开推进会,动员各个区、街道、社区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每一个点位2名督导员和2名志愿者的标准配备值守人员。以半年为期,等居民习惯逐步养成,在确保垃圾分类成效基础上逐步减少配置数量。”夏泽义说。
目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启用主要是由街道城管部门负责推动。然而,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最终要移交给物业管理,只是由于当前管理体制没理顺,物业不愿意接手相关工作。张俊一认为,投放点启用前期,也要动员物业参与其中。张俊一建议:“要对物业进行培训指导,让他们熟悉相关工作。对于愿意参与投放点管理的物业,可给予一定的奖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垃圾分类要提升居民主动分类意识,发动大家积极参与才是关键。”在安徽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李玉成看来,小区居民是垃圾分类的主体,也是用好管好投放点的积极力量。如果居民能够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就会降低投放点管理运维的难度和成本。他建议,街道、社区要做好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比如在小区开展一系列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趣味活动,也可以采取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物品或者提现的办法,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