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全红婵”“杨倩”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东京奥运会期间,很多我国体育健儿的姓名都被恶意抢注商标,全红婵尤甚,此前有百余个与她姓名相关的商标在申请注册。
奥运健儿在赛场上取得佳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荣誉。但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却借机别有用心地蹭热度,把他们的姓名搭配“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并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此外,涉及全红婵的商标注册申请,分类包括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无关其运动“主业”。如果商标申请成功,一旦相关品牌和产品出现问题,全红婵还会无端受到牵连,导致个人信誉受损。
全红婵受到的困扰,不止于此。夺得东京奥运会女子十米台跳水冠军后,14岁的她一战成名,各种赞助、追捧蜂拥而至。某游乐园宣布对其全家“终身免费”,一些企业表示愿意捐款为全妈妈治病,她的老家——广东湛江买合村也很快变成网红打卡地,每天上百人探访、直播,以此赚取流量。而这些,绝非她和家人所乐见。全红婵的爸爸对各种捐款捐物、代言赞助一概谢绝,直言“不能消费女儿的荣誉”。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人们关注关爱奥运健儿无可厚非,但当这种关注动机不纯,蜕变为借助名人效应自我炒作和牟利之后,难免越界变味,严重影响当事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甚至涉嫌违法。对全红婵、杨倩这样高水平运动员来说,训练、休息节奏一旦受外界干扰,很可能影响今后的比赛。有业内人士忧虑,全红婵的运动生涯还很漫长,过分曝光家境等情况,会影响其心智与状态,不利于继续成长。
肆意消费奥运健儿,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唯金牌论、唯成绩论的不良倾向。非理性、一窝蜂只关注金牌、冠军、世界纪录和排名等金字塔尖的吉光片羽,忽视运动项目本身的科学严谨,漠视扎根基层的普通教练员、运动员及体育爱好者,显然无益于体育项目和运动员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是对奥运冠军合法权益的保护。全红婵的爸爸谢绝各类商业赞助,体现了拳拳爱女之心。而要避免过度消费奥运冠军的闹剧重演,相关部门还应制定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奥运健儿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提高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强化网络监管,规范网络平台和网红直播行为,严格审查过滤无下限炒作的短视频;开展正确的舆论引导,倡导公众理性客观看待名人明星。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转变观念,以平常心看待体育比赛,共同营造宽松友好的舆论氛围,让奥运健儿可以免受外界干扰轻装上阵,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执笔:殷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