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下称《纲要》),确立今后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纲要》提出“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依法决策是保证行政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行政机关能否依法决策,不仅体现依法行政水平,而且决定政府履职效果。近年来,各地各级行政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积累不少依法决策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了决策法治化水平。然而,仍有少数地方和职能部门决策时不尊重甚至罔顾客观规律和事实,不听取专业人士及群众意见,违法决策、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某地盲目将一些原在保护区内的重要地质遗迹点调出原保护区范围,某地明知一处水电站违法侵占核心区和缓冲区,却长期放任其违法生产等等。
不依法决策,决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就会变形走样,影响执行的准确性、科学性与全面性,让国家利益与群众权益受损。决策时摈弃专家与群众呼声,盲目一刀切,武断“一言堂”,最终损害政府公信力。只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才能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落实《纲要》,确保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使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决策结果经得起法律法规检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良法”,还要“善用”“善治”。首先要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出台政策和项目建设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
其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正是为了吸纳公众作为决策主体之一。因而,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再者,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责任机制,是依法决策制度能够实施的有力保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案必查。不论事发时责任人现状如何,都要一查到底、严格追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决策,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