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升级“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

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

版次:04  2021年08月22日

合肥巢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风光。

一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

抓好“大学习”,做到融会贯通。通过专题研讨深入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多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并在全系统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展深入研讨。联系工作实际持久学。按期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学金句、谈体会、谋发展、践行动。开展专题辅导系统学。厅党组主要负责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为全系统党员干部作专题学习辅导,积极推动“大学习”入脑入心、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抓细“大宣传”,做到深入人心。深化宣传报道。厅网站和“双微”开设“学习贯彻”专栏,持续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深入开展宣讲。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在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厅局长学习会客厅”作专题报告,赴亳州、池州等市宣讲,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专题调研开展宣讲。联合省直机关工委开展“送理论宣讲进机关下基层”活动。开展主题征文。联合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安徽实践”主题征文活动,挖掘典型经验与实践案例。编印《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资料汇编》印发全系统,大力营造“学讲话、践初心”的浓厚氛围。

抓实“大贯彻”,做到落地见效。细化贯彻措施。厅党组及时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安排方案》,细化12条具体贯彻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决定举措,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的15项重点任务及省政府26项细化举措落实分工,纳入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调度推进。推动落地见效。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持续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首超九成。2020年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生态环境厅首次进入前10序列,省委综合考核厅领导班子获优秀等次。

打好攻坚战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一季一策”精准治污,秋冬季以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夏季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对全省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全面整治。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地方排放标准。全面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今年1月-7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8.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6%。打好碧水保卫战。通过预警通报、调研帮扶、环评限批等举措,强化国考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加强汛期水环境质量管理,推动流域上下游开展联防联控。统筹推进长江、淮河、巢湖、新安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巢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和防控,组织实施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今年1月-6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79.8%,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0.5%,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大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精心组织省级环保督察。2020年,完成6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督察,今年再次聚焦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对池州等4个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公开6个典型案例。统筹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印发“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对排查出的637个问题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并纳入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范围,压实责任彻底整改。

综合施策 打造长三角“白菜心”

以“一江碧水向东流”胜景为指引,协力打造长三角“白菜心”。升级“三大一强”攻坚行动。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排查,完成长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完成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27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牵头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以保护修复为重点,大力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推动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累计关改搬转137家。严格落实“十年禁渔令”,长江干流及其8条重要支流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禁捕。拆除沿江非法码头234座,全部复绿或恢复自然岸坡。推进长江干流安徽段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对275个涉嫌违法违规项目分类施策整改。开展“白菜心”环境研究。落实省长2021-006号交办件要求,委托国家高端智库王金南院士团队,系统开展打造长三角“白菜心”课题研究,目前已形成4份研究报告。

以“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名片”为遵循,助力开展巢湖综合治理。敦促合肥市坚决扛起巢湖综合治理的政治责任,找准大湖治理问题脉搏,切实把总书记殷殷嘱托落实到打造“最好名片”的实际行动中。抓工程建设。按照“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总体思路,实施截污、治河、调蓄、修复、减面、应急“六大工程”。在环湖35个乡镇实施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全市85个乡镇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对清水型河流实施保护性治理,对重污染河流重点治理,全面消除劣Ⅴ类。高标准规划建设环湖“十大湿地”。抓四源同治。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巢湖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初步形成点源、线源、面源、内源“四源同治”的综合治理体系。创新编制《环巢湖地区污染源调查、监测与分析技术导则(试行)》,努力做到靶向施治、精准施策。抓创新监管。以地理空间信息、流域水情雨情、点源面源污染监控系统等为基础,接入159个水质监测站、324个水文站、509个气象站数据,建设信息共享数据库,构建巢湖流域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巢湖流域水环境的有效实时监控和精准管理。

以对标对表学习沪苏浙为契机,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对标学习、协同实施联防联治、健全区域协作机制。

改革创新 建设全面绿色转型区

以不断改革创新政策机制为带动,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国首创环境监督长制。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快形成环境监督“一张网”,全省16市均稳步开展试点,淮北、亳州、铜陵、池州4个试点市全域推进,其他市共选择3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启动实施“环企直通车”行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探索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等,制订并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督检查7089家次。在全国率先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出台《安徽省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在全国首创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8起,赔偿金1.3亿元。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任务。新安江流域(黄山)排污权交易有序推进。升级改造“数字江淮—智慧环保”综合性信息化平台,推动环境监管数字化转型。

以发展壮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为引擎,努力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构建“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发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划定1002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规划环评满5年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跟踪评价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贯彻落实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研究制订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扶持政策,编制《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3年)》。积极推动组建安徽环保产业集团,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与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举办“双招双引”专题推介活动。会见客商141人次,签约项目22个,总投资额71亿元。

以夯实党的群众基础为支撑,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做好涉疫环境监管工作;妥善处置群众环境信访问题,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位列省直单位第一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