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协作”化解异地执行难

版次:07  2021年08月12日

本报讯(记者 丁贤飞 通讯员 盛文强)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展协作,成功查封、扣押被申请人龙某铝材公司位于上海市的价值约2600万元的财产,并妥善完成了查封、扣押相关手续。

因侵害商标权一案,申请执行人淮北某公司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位于上海青浦区某仓库里的铝材,并提供了具体线索。此次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位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辖区内。8月2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向青浦区人民法院出具联系函,请求青浦区人民法院予以协助。当天上午,两地执行干警共同前往青浦区一仓库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完成了查封、扣押,青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作为在场人在查封、扣押清单上签字确认,两地法院衔接流畅、手续完备,顺利完成了此次协作执行。

自今年5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签订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以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与长三角地区法院的执行协作力度,充分利用财产所在地执行力量,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