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安徽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
早在2018年5月,我省就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5个方面,擘画了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目标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今年4月,安徽省委一号文件发布,吹响了安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号角。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完成了历史任务,重组为安徽省乡村振兴局。5月28日,安徽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截至6月10日,安徽省16个设区市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也同步挂牌,我省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
立足新职责、新使命,安徽各级乡村振兴局将继续传承弘扬好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谋划实施好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为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皖”美新农村接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