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就庄稼人的梦想

版次:T09  2021年07月01日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农村改革始于安徽。

1978年冬夜,凤阳县小岗村,严立华家中,18个饥肠辘辘的小岗农民,在一份手写的“秘密契约”上,按下孤注一掷的红手印。“我们分田到户……”“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40多年后,这份契约已成为中国改革最重要的见证之一,静静躺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里。

“当年贴着身家性命干的事,变成中国改革的一声惊雷,成为中国改革的标志。”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到了小岗村,总书记这样说。

“大包干”豁出去的,是庄稼人的血性,是安徽的敢为天下先。始于小岗的“大包干之火”,迅速以燎原之势燃遍全国,此后中国农村改革的脚步再也没有停歇。从“大包干”,到农村税费改革,再到农村综合改革,我省始终站在农村改革的潮头,树立起中国农村改革的标杆。

上世纪末,农业税负繁重,农民种粮积极性消退,耕地抛荒问题日益突出。积弊面前,早在1992年涡阳县新兴镇就主动求变,剪除农民不合理负担。2000年,安徽被定为唯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我省再次勇立改革潮头。“多予、少取、放活”,试点地区的成功探索,此后成为国家延续多年的“三农”政策主基调。2005年,我省取消农业税,安徽经验迅速在全国被复制。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活”起来的农村,一度让基层干部陷入迷茫。 “不知道该干什么,也不知道能干什么。”当时有乡镇干部这样形容自己的心情。这种疑问反映一个巨大的现实问题:免除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工作机制如何作出相应变革?从问题导向出发,一场触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拉开序幕。

2005年初,我省在18个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第三波”启动。截至2014年,全省105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257个乡镇全部建立为民服务中心,90%以上的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以来,江淮儿女满怀豪情,干劲十足,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

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率先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赋予了农民长久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让农民吃下“定心丸”;农民的集体资产产权由“虚”转“实”,正在变为“真金白银”。

截至去年底,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居)已达到10812个,覆盖面达到68%。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万个,家庭农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此外,我省还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建、管、防”并举,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林长制、河(湖)长制改革成为安徽改革的特色品牌。供销合作社改革、农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改革红利加速释放,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迸发。

40多年来的农村改革,历史一次次选择安徽。 40年多来,安徽农村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丰硕成果,为全国贡献智慧。在这一进程中,我省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保障农民群众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找到了改革的最大公约数。改革中始终坚守政策底线,确保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始终做到改革步子稳、方向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胸怀乡村全面振兴的美好明天,安徽必将在永不停步的改革开放中续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