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获中央预算内资金奖励

版次:07  2021年06月23日

本报讯(记者 王弘毅)记者近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执行情况较好的安徽、江苏、湖南等10省份进行奖励。其中,安徽获得4.3亿元资金奖励。

据悉,安徽获得的奖励额占资金总盘子的12.2%,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之去年我省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并奖励3.1亿元,两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奖励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7.4亿元。

含此批奖励资金在内,今年国家已下达安徽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41亿元,将为今年14.9万套棚改安置房和1247个老旧小区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为42万户居民的安居宜居提供有力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并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组织项目谋划申报,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