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依法调整2021年省级预算

版次:01  2021年05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范孝东 见习记者 李明杰)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调整方案显示,今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各增加586.8亿元,预算调整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为428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各增加1196.6亿元,预算调整后,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为1414.8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经国务院同意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1年新增债务限额99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3亿元,专项债券871亿元。另外,财政部根据债务管理规定及我省申请,确定我省2021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789.4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63.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25.6亿元。省政府对我省债务发行额度进行了初步安排,一般债券额度123亿元,省级留用56.8亿元,分配市县66.2亿元;

专项债券额度871亿元全部用于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再融资债券严格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债券本金,不需要进行二次分配。为此,省政府拟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省级预算作出相应调整,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

省人大财经委认为,省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对提前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使用的要求,统筹兼顾省与市县分配关系、债务风险等因素,对分配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在各级政府间进行了合理分配。省级留用资金主要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国省道建设、铁路建设、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等。

省人大财经委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储备、审核、遴选等基础工作,落实新增债券使用项目的建设开工条件,及时按程序下达预算,加快资金拨付,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跟踪了解债券发行使用情况,督促政府完善债务管理特别是隐性债务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