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情干预生态环境执法将被登记备案

版次:12  2021年05月25日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防止说情干预生态环境执法情况的发生,省生态环境厅前不久印发《说情干预生态环境执法登记备案规定(试行)》,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向说情干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人和事说“不”。

对说情干预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案人员应一律拒绝,并进行登记备案。《规定》明确了说情干预的相关情形,以及针对说情干预情况的登记备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