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点评: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多年来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不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但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把好事办好,需要各地民政部门的配合和磨合,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网友热议:
@等风来呀ww: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连对象都没有的我要点进这条新闻。
@进击的晴晴子:最近方便大家结婚的政策越来越多。
(本报记者 马珺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