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长制”助力基层治理

■ 本报记者 李浩 本报通讯员 王可海

版次:11  2021年05月13日

5月11日,舒城县桃溪镇红光小区里格外热闹,各栋楼长正组织在家的本栋居民对楼里楼外的公共区域进行大扫除。

“我们小区虽然面积大,但乡里乡亲都很熟悉,平时给行动不便的老人搭把手,家里矛盾帮着劝说,小区居民关系可好了。”说这话的是小区80岁住户钟玉珍,在她眼里,现如今小区邻里关系更亲密,居住环境也更好。

几年前,钟玉珍一家人搬出旧居,住进红光小区的新房。谁知新鲜劲儿还没过,烦心事倒来了。红光小区是桃溪镇最大的村民安置小区,村民大多数来自附近红光村、四圩村、白鱼村、石河村等。刚入住时,由于大多数村民不适应这种集中居住的新环境,邻里纠纷多,干群关系也不好,卫生更加糟糕。

面对管理困境,舒城县公安局桃溪派出所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实行“楼长制”。“小区居民大多来自附近的自然村,这些人中老党员、老居民们人熟地熟,威望高,如果请他们‘出山’,作为每栋居民楼的联络人,实行楼栋楼长制,那肯定事半功倍。”桃溪派出所驻红光村民警黄宸告诉记者,在当地村干部帮助下,19名政治素质强、热心治安工作的老党员、老居民“走马上任”成为本栋楼长。这些楼长负责本楼栋人口信息采集、安全防范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以及参与巡逻守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年2月2日18时许, A4栋楼里袁某与袁某某因感情问题引发纠纷,楼长张永红获悉后主动介入,并将此情况反馈给派出所,随后会同出警民警通过调解,及时化解双方矛盾。

现在,小区内“小区楼长公示牌”与“警民联系牌”一起装订在楼栋的显要位置,极大方便了小区居民有困难或纠纷就近消化调处,引导群众群策群力推动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