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新近出台的《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第17条明确规定,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这表明逐步放开网售处方药已经成为一项改革的共识和行动,是医改挺进“深水区”的一大步,更是破除“以药养医”的体制性痼疾的关键性改革举措。
网售处方药,顾名思义,就是病人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就可以到网上符合监管要求的规范的第三方药品销售平台去购买药品。这看上去只是一小步,却是勇涉医改“深水区”的一大步。从患者来说,网上买药不仅更方便,而且可以在全国性的、竞争性的医药电商平台上货比三家,买到更加便宜的药品。目前在部分网售平台上,处方药的价格只有公立医药药房的一半甚至是1/3的水平,部分网售平台在竞争中采用低价策略、薄利多销,显示出市场竞争对于平抑药价的积极作用。另外,一些常见病、慢性病的患者可以拿着医院开具的处方直接到网上买药,能够实现一次开方、多次使用,大量小病、慢病患者不需要每次都要到医院排队开处方、排队拿药,让看病更加方便。对公立医院特别是大医院来说,也可以减少人满为患的压力,把优质的医疗资源更加集中到更需要的患者身上,这对持续攻坚“看病贵、看病难”显然是积极有利的。
放开网售处方药是破除“以药养医”的体制性痼疾的关键性改革举措,但推进并不顺利。早在2014年,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曾提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但因监管措施难以及时配套,可能引起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确实是改革推进中必须面对的难题,但既然是认准的改革方向,就应认真解决落实层面上的具体问题,为改革改进创造条件和环境。
经过医改,公立医院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但是医院药房作为处方药销售的主要终端,不仅是医院的重要收入来源,更是各类医药企业的必争之地。为了维护医院药房价格,医药企业甚至直接出面对第三方平台上的销售价格进行干预,以维持较高的药品利润空间。电子处方的流转,是放开网售处方药的改革举措落地的关键,只有这样,第三方处方药销售平台才能依据处方将药品销售给患者。但是医疗机构对处方流转并不积极,不少医院将医生开的处方视作自己的独有资源。而事实上,患者付费就医后,理应拥有处方的所有权。
放开网售处方药,作为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医改举措,在落实过程中确实存在诸多挑战,面临着现实条件的制约。但作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改革举措,一定要切实理顺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实现各项配套措施耦合匹配,边改革边完善,努力让药品价格更公道、质量更有保障,更好地守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