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克帅 通讯员 何轩)近日,和县出台问责办法,对全县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职不到位、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倒逼其各项工作提质提效,切实解决各级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问题。
和县提出的问责办法面向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就涉及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实事建设的事项、关系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行政审批(许可)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情况进行认定。
出现办法认定情形的,该县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股室、个人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将被扣除1个月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被问责,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股室主要负责人1个月的年度目标考核奖和当事人3个月的年度目标考核奖将被扣减;年度内被问责两次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取消评优资格。涉嫌违纪及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干部,由县效能办提请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