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

■ 丁贤飞

版次:05  2021年04月20日

近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就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守土尽责,发现问题敢于发声,及时叫停可能造成丑化、异化文物的项目,以维护文物真实性和历史文化遗产尊严。

近年来,山寨文物成为一些地方吸引眼球、招揽游客的方式。山寨文物虽为模仿,又往往有新、奇、怪的特点,短时间里吸引不少流量,导致跟风模仿层出不穷。有记者调查发现,不仅天安门、故宫、长城、兵马俑等“国产文物”被复建仿建,埃及金字塔、埃菲尔铁塔、狮身人面像等国外景点也不乏“复制品”。山寨文物突兀而立,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有形而无魂。这些不伦不类的“复制品”缺少悠久历史的洗礼,缺乏优秀文化的滋养,异化甚至丑化了文化和文物,不啻为文化垃圾。

滥建山寨文物有百害而无一利。千人一面、粗制滥造的山寨文物往往造价不菲,造成巨大的公共资源浪费,而且建设过程中会对地方既有自然文化资源造成破坏。山寨文物传播失真信息,讹传历史文化,误导公众的历史文化认知,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尊严,甚至影响国家文化和旅游形象。有的山寨文物虽一时吸引眼球,但其错误的文化信息和浓浓的商业味道总是被人诟病。有的山寨文物因违规建设、资金不足等原因,最后成为“烂尾工程”,只能一拆了之。

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要不断完善文物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规。《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指出,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未依法区分等级的文物不得复制、拓印。然而,目前出现的山寨文物大都回避对文物的“复制”“复建”,而以影视城、旅游项目、办公楼等名义进行。为“山寨”文物行为划出红线,对复制文物的行为、程序、范围等进行明确,为被山寨的文物主体维权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防止打擦边球现象发生。

现实中,山寨文物之所以能“弄假成真”“畅行无阻”,根源在于个别地方领导人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一言堂”的工作作风。此次通知明确要求,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守土尽责,从源头解决山寨文物滥建问题,刹住歪风邪气,还文物保护一片净土。各地在发展文旅产业上要摒弃走捷径心理,扎根地方特色文化,挖掘本地历史遗产资源,讲好有温度、有深度的文化故事,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从而构建良性地方文化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