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消保委发布一季度投诉分析——

餐饮服务待提升 社区团购要甄别

■ 本报记者 彭园园

版次:11  2021年04月19日

3月中旬,消费者沈某反映自己在六安市某商场逛街,商场内某美容院以免费体验为幌子吸引顾客到店内,在沈某再三确定不要付费的情况下,美容院还是给她使用了产品,强制收费128元。经六安市消保委调解,商家退款。

今年一季度,我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65件,较去年同期的5868件下降32.43%,已解决3832件,解决率96.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6.36万元。“去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市级消保委与12315热线合署办公,因此数据增长幅度较大,今年疫情稳定,投诉量逐渐恢复正常。”省消保委秘书长丁涛说。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在一季度的消费者投诉中,涉及质量问题1616件,占40.76%;与合同相关的639件,占16.12%;售后服务纠纷587件,占14.80%;涉及虚假宣传342件,占8.63%;价格相关的335件,占8.45%;与安全相关的147件,占3.71%;涉嫌假冒的61件,占1.54%;与计量相关的53件,占1.34%;触及人格尊严的19件,占0.48%。其中,质量、合同、售后服务、虚假宣传、价格居前5名。

“消费者投诉的商品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投诉较多。而在消费者投诉的服务类中,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位列前5。”丁涛指出,随着疫情稳定,餐饮行业加速恢复,投诉也相应增多,一季度共受理餐饮类投诉209件,占生活服务类投诉的36%,主要体现在餐厅提供的菜品质量差、服务员服务态度和质量不好、预订宴席后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消费者食用餐厅提供的餐食后导致身体出现异样、部分餐饮店未明码标价、某些时令菜品随意要价等方面。

如今,快捷方便的网络购物在生活中已不可或缺,在一季度受理的294件销售类投诉中,网络销售197件。随着新兴的社区团购消费量越来越大,问题也暴露出来。“消费者在团购平台上购买商品之后,再到社区团购‘团长’或者与平台方有合作关系的小商铺等处领取商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向谁维权就成为一个问题。”丁涛说,直接收款方是团购平台,但提供服务的并非是传统网购平台中的第三方店铺的经营者,平台对其的约束方式也不同于传统的网购方式,“建立有效的社区团购维权模式,还有待从根本上理顺其中各方的关系”。

省消保委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社区团购商品前一定要认真甄别,查看平台资质,了解售后服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售后规范的团购平台。团购平台对供货商资质、供货渠道严格把关,所售商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消费者收货时,及时验收,查验产品优劣,根据需要理性消费,不要因团购平台的低价促销而盲目囤积产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