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操场”需解后顾之忧

■ 李浩

版次:09  2021年04月06日

日前,有媒体报道,一些原本面向社会“共享”操场的学校,又关闭了开放的“大门”,引起社会热议。

体育健身已成为许多市民的刚需,但是过去一段时间,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却难觅一块合适的运动场地,让市民们陷入“锻炼去哪”的迷茫。与此同时,学校、企事业单位内的运动场馆利用率不高,存在着公共体育资源浪费现象。近年来,一些地方鼓励开放学校、企事业单位操场,把社会运动需求和这些体育资源进行对接,有利于缓解城市运动场地的不足。

然而在“共享”过程中,一些学校很“烦恼”。有学校反映,在被共享的体育场内,有背着喇叭的团体来跳广场舞,有人驾驶遥控车在人造草皮上肆意“飘移”,有市民在跑道上遛狗……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也造成了体育场馆过度损耗。此外,来健身的人员如果受伤,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也可能成为学校的无妄之灾。学校的主责是教书育人,本身就承担着繁重的本职工作,面对操场开放后产生的环境卫生、安全责任、设施维修等问题,既无能力、也无精力、更无财力去解决,“关闭”也属无奈之举。

由此看来,“共享操场”远不只是打开一扇门这么简单。鼓励“共享操场”不能只靠学校的热情,有关部门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后续保障制度,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

首先,资金投入要到位,政府应当列出专项财政补助,用于修缮体育场地设施、维护场馆人力成本。其次,校园安全要保障,政府要从区域管理的层面加强对校园场馆的准入管理,通过建设信息化系统,对进入校园的社会人员以身份证、医保卡等可以识别身份的证件进行电子登记与管理,保障学生安全和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统筹公安、综治、医疗、社区等部门为学校“共享操场”提供安保和医疗救助等支持服务。最后,责任边界要明确,政府应当明确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后的责任和权利,规定社会人员在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出现意外事故时如何担责等,或购买意外保险为社会人员运动意外赔偿兜底,以保障学校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盘活城市体育场馆资源,让运动有好去处,是群众所期所盼,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题中应有之义。政府要拿出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包,让学校吃下“定心丸”,引导学校有序、规范、安全开放场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体育资源效益最大化,更好满足市民运动健康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