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全面实施

版次:02  2021年04月01日

本报讯(记者 彭园园)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公告,4月1日起,全省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事系统将统一切换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进行登记,不再允许手工录入。对于线上线下提交申请材料不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用语表述的,将不再予以受理。

公告明确,新设立企业可自主选择使用规范条目用语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要使用规范条目用语办理登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全面实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将有效解决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用语表述不规范、登记标准不统一、申请人不会填、部门共享信息不一致等问题。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中没有规范条目对应的新业态、新行业,规范目录未纳入或现有规范表述不完善的经营活动项目,申请人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向登记机关提出意见建议,登记机关汇总后提请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增加、修改相关规范条目及更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