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 不妨学习“寿镜吾”

■ 徐业伟

版次:12  2021年03月05日

在经历了漫长的滥用快乐教育、赏识教育,导致学生行为脱轨、教育教学质量严重滑坡以后,教育惩戒千呼万唤终出来。

中小学生可塑性极强,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犯错。“玉不琢,不成器”。对于学生违纪行为倘若听之任之,不予适当的惩戒教育,学生纪律观念会日趋下降,意志力会更加薄弱,心灵会产生扭曲,不利于全面发展,不利于阳光成长,更不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法纪观念。璞玉雕琢的过程虽艰难,成器之后却是熠熠生辉。2019年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实施教育惩戒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从2021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教育惩戒下了定义,明了边界。这不仅是适时之举,更是明智之举。

《辞海》中“惩戒”的解释为: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作为人师,手持戒尺,教育惩戒既不能过“温,也不可过“火”。对于一些学生的违反纪律行为,不能草草“只言片语”去搪塞,要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惩戒,否则起不到震慑的作用。对于学生的过错,管理也不能出格,惩戒拿捏要有分寸,要把握一个“限度”,莫让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更伤害了自己。笔者曾见过或耳闻:迟到一次,罚站一天;写错一字,罚抄200遍;动作不规范,罚站跑操场5圈……如此下去,师生的关系会日益僵化,学生逆反心理会日益膨胀。

教育惩戒的原点和终点都是教育。“惩”是手段,“戒”是目的。这里,笔者建议不妨学学鲁迅的启蒙塾师寿镜吾老先生的惩戒法:有一把戒尺,但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划,但也不常用。当鲁迅提出“怪虫”问题时,老先生有些“怒色”了,答以“不知道”;当孩子们到三味书屋的的小园中去玩而被老先生发现时,只不过是“瞪几眼”,大声道:“读书!”当孩子们的过错轻微时,先生不过“瞪几眼”,大声道:“读书”。从中可以看出,他其实是心疼体谅学生(不舍得打)。两个“不常用”的背后,我们读出了先生惩戒分寸拿捏的精准,更读出了老先生的那一颗菩萨仁慈心。一次,鲁迅因为上课迟到,被博学且严厉的老先生用戒尺去打手掌。此后,鲁迅便用小刀在书桌上刻了一个“早”字,用它来警醒自己要守时,上学不要迟到。一次戒尺打手掌,让鲁迅一生铭记,一世“守时”。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更是缺了钙的软骨教育。教师是阳光事业,它承载着“传道授业解惑”之责,不能让这个职业领域渐渐浓缩成狭窄的“授业”这一角天空。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说得好:纪律的出发点不是惩罚人,而是保护人。换言之,惩戒的出发点不是处罚人,而是教育人。尽管今天的惩戒权重归教师,但不可忘记“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的核心精神。唯有惩戒有度,学生成长的路上才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