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废弃输液瓶回收企业名单公布

版次:02  2021年01月10日

本报讯(记者 郑莉)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废弃物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管理,经过企业申报、地方初审、省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等步骤,省商务厅、省卫健委日前发出通知,正式公布安徽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中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第一批推荐名单。

进入第一批推荐名单的3家企业分别是:合肥绿之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灵春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华欣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各市商务、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协作,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等部门以及我省关于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切实加强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荐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企业运营管理状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推荐名单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输液瓶(袋)回收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回收工作。如出现因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不宜纳入名单的情形时,由省商务厅、省卫健委及时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