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发布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版次:08  2021年01月07日

本报讯(记者 罗宝 通讯员 郭树明 冒家云)1月1日,全国首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地级市政府规章——《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从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总体原则,细化各级政府部门组织消防安全职责,从严界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创新监督管理举措,完善督促检查考评机制等五个方面,对滁州市三级政府30个部门组织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做了细化和规范。首次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邮政管理部门、数据资源管理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4个部门,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电力公司、燃气经营者等3个具有公共管理职能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创新提出工程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扩建时应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