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时遇到糟心事儿,怎么办?滁州市民王晰的第一反应是拨打一串数字——12315。
“卖家具时,说好了可以15天无理由退货,后来,家里人对款式不满意,我去退货时,却被告知‘样品出售概不退换’!”12月24日,王晰向记者分享了今年遇到的一件事儿。8月初,她在滁州某家具城购买餐桌、电视柜、茶几等多件家具,价值近2万元。付款过后,家里人觉得款式不合适,因该家具城属于15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她便去协商退货,不曾想,商家以售货单据上写明样品出售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货。“实际上,只有其中一件家具是样品,我要求退其他的几件家具,商家也不同意。”王晰补充说。
反复协商,始终不能解决,王晰拨通了12315消费申诉举报热线。9月底,滁州市12315中心介入调解。
“工作人员把我和商家聚到了一块进行调解,交谈了一下午,最后彼此谅解,商家赔偿了我2000元的损失费。”王晰说,虽然结果和最初预想的不一样,但这次维权经历,让她感受到了行使合法权利的快乐。“我捍卫住了我作为消费者应有的权益,以后,我消费的底气更足了!”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自《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颁布,12315“五线合一”全面完成,我省各级12315中心累计接处消费投诉举报咨询200多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全省4A级以上景区全部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
如今,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不少店铺、商场门口还悬挂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标志。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我省近年来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在全省12个行业领域发展参创户近4万户,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全省75%以上行政村。
好的消费环境,离不开政府、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共同的努力。王晰说:“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有更多消费者像我一样,勇敢维权,商家们更讲诚信。我们购物游玩时,能少一些担忧,多一分放心!”
记者点评
放心消费创建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通过推行赔偿先付制度、建设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等方式,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打造诚信、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成效初显。
随着以网络购物和网上服务为代表的新型消费崛起,想要持续改善市场消费环境,必须适应新形势。除了为消费者搭建起畅通的维权渠道,相关部门还应针对市场环境中影响消费信心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例如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机制等,以达到净化、优化消费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