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本报法人微博发布话题“打击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行为该出啥招”,引发网友关注——
@陆秀红1:经济利益驱动导致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现象时有发生,让市民被骚扰甚至被诈骗,而个人又很难防范。所以,提供信息的个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接受信息的人员要有职业道德和守法观念。
@庐州微晓生:公民自身要提升安全意识,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要做好取证,同时要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让不法分子没空子可钻。
@刚柔V:为了不让个人信息被盗卖,公民要有三个意识。一是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二是维权意识。当怀疑自己的信息被盗卖,懂得维权,保存好证据。三是法律意识。当意识个人信息被盗卖,应寻求法律保护,及时报警并提供证据,盗卖信息者才会受到有效打击。
(本报记者 范孝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