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文先 见习记者 阮孟玥)池州市持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稳步实施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今年截至目前,该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1188套、开工率100.85%,完成154套、完成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池州市自去年10月份起开始提前谋划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改造对象,提前筹措资金,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地,要求各地提前开展项目用地、规划报批等工作。今年,该市共落实专项债资金约5.3亿元。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年度改造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该市对各地目标任务、资金筹集、棚改范围和标准等方面提出进度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同时,加强督查调度,对城镇棚户区改造实行月通报、季调度、重点项目实地督查制度,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每月督查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对棚改成效显著的县区(管委会),在争取省级政策激励上给予倾斜;对进度慢的,采取工作提示、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警示。